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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品牌中国》栏目名称及其LOGO使用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0-07-13 点击量:6748

近期,《品牌中国》栏目组接到用户举报,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违规使用“CCTV《品牌中国》栏目”等错误的名称及其logo进行宣传招商。对此,我方郑重声明:

1、《品牌中国》栏目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业务指导,北京世纪中广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独家运营的一档综合性视频节目。《品牌中国》栏目根据广告法的要求,会以广告的形式,优选5秒、10秒、15秒、1分钟、2分钟、3分钟、5分钟、15分钟不等的短视频,在CCTV-7国防军事、CCTV-10科教、发现之旅等电视频道,以及《品牌中国》官网(www.cctvppzg.com)、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等互联网平台播出。

2、《品牌中国》栏目作为一档自媒体栏目,一直坚持合法合规运作。我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品牌中国》栏目”的名称、logo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延展或演绎。任何以“CCTV《品牌中国》栏目”等错误的名称进行的宣传合作,《品牌中国》栏目组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广大单位和个人仔细辨别。

3、《品牌中国》栏目作为一个强大的IP,其名称、logo对品牌的推广及销售,是一种巨大的赋能,因此,其使用形式、使用范围以及品牌的合作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品牌中国》栏目组、北京世纪中广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的正式授权,均告无效。若因此造成《品牌中国》栏目名誉、经济等方面的损失,我方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与《品牌中国》栏目组有关的任何事宜,请直接与我方公布的联系电话联系。凡发现假冒本栏目名义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请向我方举报。 

举报电话:18620295311(周先生)17520403511(王律师) 

《品牌中国》栏目组 
北京世纪中广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1日